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通知公告

关于组织开展“把纪律挺在前面”主题宣讲的通知

来源: 时间: 2015-08-21 15:31:40 阅读:加载中

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、省、市关于加强纪律建设的要求。坚持纪律教育先行,采取多种教育方式,强化党章党纪教育,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观念,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纪的自觉性。按照县委《关于开展“把纪律挺在前面”工作试点实施方案》工作安排,县委将组织宣讲团在全县开展“把纪律挺在前面” 主题宣讲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宣讲人员

宣讲团由县纪委、县委组织部、县委宣传部、县委党校有关负责同志组成。具体名单如下:

周  洪    县纪委副书记、监察局局长

汤志权    县纪委副书记

蔡庆云    县纪委副书记

林全田    县委组织部副部长

梅  芳    县委宣传部副部长

万金凤    县委党校副校长

二、宣讲范围及活动安排

各镇(乡、街道)、县委部门、县直单位要分别组织一场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为主,多方面多层次党员干部参加,规模较大的主题宣讲报告会。宣讲后,各地、各部门要采取中心组学习、党支部“三会一课”、视频会议、组织宣讲等形式,抓好本地、本单位的学习教育。具体分工和宣讲安排如下:

1、县级党员领导到挂点乡镇上党课,由各镇(乡、街道)自行联系挂点县领导,合理安排上党课时间。

2、县委宣讲团成员到县直有关设立党委的单位宣讲,具体安排见附件1。

3、县纪委常委、纪工委书记到所挂点县直单位上党课,具体安排见附件2。

4、县扶贫工作队队长、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到挂点联系村(居)进行宣讲。

5、县发改委、工信委、国资委等企业主管部门要成立企业宣讲团,深入到企业进行宣讲。

6、县纪委组织各行政村(居)党支部书记集中培训。

三、宣讲时间

8月20日至31日

四、有关事项

1、县纪委会同县委宣传部共同起草了宣讲提纲,供宣讲团成员参考。各镇(乡、街道)可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宣讲,但宣讲口径应与县纪委、县委宣传部共同起草的提纲保持基本一致。

2、县委组织的专家宣讲团赴各地宣讲,县纪委均派员随同负责相关联络工作。

3、在宣讲团赴各地宣讲前,各地主要领导要做好相关工作的调度,保证宣讲工作有序进行。

4、宣讲结束后,各地要将宣讲情况(包括参加人数、心得和体会等)书面上报至县纪委宣教室。

5、联系方式:

县纪委宣教室    张家峰

联系电话:8467090(办)  138703020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