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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纪律挺在前面,做好四个“新常态”

来源: 周笃录 时间: 2015-09-09 08:56:01 阅读:加载中

 “党纪严于国法”,党员干部应把遵守党规党纪摆在第一位,以纪律为尺子,把纪律挺在前面;突破了“纪律红线”,就容易触碰“法律底线”,就容易把权力放在制度笼子的外面。第三纪工委在落实“把纪律挺在前面”试点工作中,着力做好四个“新常态”。

一是学习党纪法规的新常态。要求所辖单位在开展“把纪律挺在前面”试点工作中完善规章制度,把学习党纪法规作为党员干部的一种良好习惯、一种四季学习的新常态。

二是早提醒早教育的新常态。要求所辖单位责任人领好班子带好队伍,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发现苗头及时提醒,让红红脸、出出汗,咬咬耳朵、扯扯袖子成为廉政教育的新常态。

三是落实两个责任的新常态。要求所辖单位责任人切实履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,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扛在肩上、落到实处;单位分管纪检领导履好使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职责,把从严执纪挺在前面、落实到人;对本单位本系统发生腐败案件失查的,要坚持“一案双查”,让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成为问责的新常态。

四是从严执纪监督的新常态。要求所辖单位党员干部强化“权力就是责任”意识,加强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、组织纪律的监督;对仍然存在“四风”问题及顶风违纪的,从严从重处理。越往后执纪越严、处理越重,让有责必问、问责必严成为执纪监督的新常态。